为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建设,提高清溪镇巡逻防控、安保维稳、应急处突等工作能力,更好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,因工作需要,清溪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辅警一批,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政治可靠、思想上进、无违法犯罪记录;
2、18至39周岁,男性;
3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,退伍军人优先;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身高1.68米以上。
二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招聘为辅警:
(一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(二)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(三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四)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(五)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(六)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(七)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(八)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(九)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(十)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十一)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岗位及待遇:
1、工资待遇约7万/年(含五险一金等);
2、按《劳动法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;
3、从上岗之日起,试用期为1个月,试用期满后经考评合格为正式录用,正式录用后,购买五险一金,由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。
四、用工形式:
招聘对象与用工单位(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)签订劳务用工合同,由清溪公安分局统一训练、统一使用、统一管理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方式:
1、报名时间:公示日起至2020年12月5日,工作日(上午08:30-12:00、下午14:30-17:30);
2、报名方式: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退伍证、学历证书(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验证报告)等有关证书和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到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松岗二街巡警大队202办公室报名,以上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。
六、录用程序:
1、资格审查及面试。清溪公安分局巡警大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,凡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应聘资格;
2、录取及培训。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,新任辅警经1周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正式上岗。
七、咨询方式:
联系人:廖警官、杨警官,咨询电话:0769-87305110。
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
2020年11月26日